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(zhōujiànbō) 舒星 汤文
实习生(shíxíshēng)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
2025年5月(yuè)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,以“宣讲+咨询+互动(hùdòng)”的(de)立体化宣传模式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到(dào)群众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(shǒufǎ)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“原来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,整栋楼都要(yào)担责啊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(fǎzhì)广场民法典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(rèliè)的讨论声此起彼伏。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(jìnxíng)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法治(fǎzhì)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(fǎzhì)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(qúnzhòng)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的(de)讲解:“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(zhìdù),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,既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+维权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(zhuǎnhuà)为生动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在咨询区,民警李惠霞(lǐhuìxiá)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(fǎlǜzīxún)。张女士急切地询问:“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后,继母还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;赵婆婆问到(dào)(dào)自己儿子(érzi)因好意驾车带朋友(péngyǒu)一脚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,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。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(miànduìmiàn)地解答生活中遭遇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。
现场,民警(mínjǐng)们积极地向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才发现它就像(xiàng)空气和水,时时刻刻都(dōu)在保护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(huódòng)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架起(jiàqǐ)了警民“连心桥”。
“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(dì)向人民群众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(zhíjiē)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(bànlǐ)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出来,通过(tōngguò)宣讲、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多(duō)与群众接触,了解群众的想法,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(guānzhù)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
从(cóng)幕后走到台前,从刑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(huángpíqū)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,让冰冷(bīnglěng)的法律条文从纸面(zhǐmiàn)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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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(zhōujiànbō) 舒星 汤文
实习生(shíxíshēng)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
2025年5月(yuè)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,以“宣讲+咨询+互动(hùdòng)”的(de)立体化宣传模式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到(dào)群众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(shǒufǎ)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
“原来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,整栋楼都要(yào)担责啊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(fǎzhì)广场民法典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(rèliè)的讨论声此起彼伏。为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(jìnxíng)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法治(fǎzhì)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(fǎzhì)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(qúnzhòng)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的(de)讲解:“比如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(zhìdù),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,既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+维权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(zhuǎnhuà)为生动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
在咨询区,民警李惠霞(lǐhuìxiá)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(fǎlǜzīxún)。张女士急切地询问:“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后,继母还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;赵婆婆问到(dào)(dào)自己儿子(érzi)因好意驾车带朋友(péngyǒu)一脚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,儿子用不用承担责任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。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(miànduìmiàn)地解答生活中遭遇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。

现场,民警(mínjǐng)们积极地向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才发现它就像(xiàng)空气和水,时时刻刻都(dōu)在保护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(huódòng)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架起(jiàqǐ)了警民“连心桥”。

“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(dì)向人民群众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(zhíjiē)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(bànlǐ)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出来,通过(tōngguò)宣讲、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多(duō)与群众接触,了解群众的想法,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(guānzhù)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

从(cóng)幕后走到台前,从刑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(huángpíqū)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,让冰冷(bīnglěng)的法律条文从纸面(zhǐmiàn)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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